1 拼音
jī dǐ xì bāo ái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基底细胞癌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基底细胞癌临床路径(2016年版)
4.1 一、基底细胞癌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基底细胞癌(ICD-10M80900/3 C44.-)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皮损为肤色、棕色、褐黑色小结节、斑片、斑块或是中央有溃疡的肿块,周围有珍珠状隆起边缘。
2.好发于中老年人暴露部位,发展慢,转移少。
3.组织病理:瘤细胞在瘤团块周边排列成栅栏状,中央无一定排列方式。其细胞具有特征性,细胞核大,呈卵圆形或长形,细胞浆极少。单个细胞的胞浆很难确定,因此瘤细胞的核似埋在合浆团块中。无细胞间桥。瘤细胞核相当一致,大小和染色强度无差别,核丝分裂相无或少见。
4.1.3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扩大切除手术是首选,手术切除后可直接缝合、植皮或皮瓣修复。
4.1.4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5天。
无基础疾病、无手术并发症者,术前准备1至3天,单纯扩大切除、皮瓣修复者术后7天内出院,全厚植皮术后12天内出院。
4.1.5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基底细胞癌疾病编码。
2.评估肿瘤需要住院接受治疗者可以进入路径。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6 (六)住院手术前准备(手术前评估)≤ 3天。
1.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型、凝血功能、血脂、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细菌培养与药敏
(3)B超、胸片、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理情况,必要时行免疫组化检查等。
4.1.7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4.1.8 (八)手术日为入院4天内。
1.麻醉方式:根据病情选择局部麻醉、椎管内麻醉或全身麻醉。
2.手术:见治疗方案的选择。
3.术中用药:止血药。
4.输血:视术中情况而定。
5.标本送病理检查,再次确诊及监测肿瘤边缘和基底是否切净。
4.1.9 (九)术后恢复期间的主要监测项目、检查和药物。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促进伤口愈合药物。
3.改善循环药物。
4.辅助抗肿瘤治疗药物。
4.伤口换药。
4.1.10 (十)出院标准。
1、术后病理报告与术前相同且肿瘤已切净。
2.术后伤口愈合良好。
3.无需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4.1.11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如果病理报告提示其他病,则按其他病方案处理。
如果病理报告肿瘤尚有残留,则宜立即再次手术扩大切除。若不能耐受手术或者无法彻底手术时,建议放射治疗、PDT,或者请肿瘤专科会诊肿瘤综合治疗。
4.2 二、基底细胞癌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基底细胞癌(ICD-10M80900/3 C44.-)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9-14天
时间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1-3天 (术前日) | 住院第2-4天 (手术日)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历书写 □ 上级医师查房与术前评估 □ 初步确定手术方式和日期 | □ 上级医师查房 □ 完成术前准备与术前评估 □ 根据检查结果等,进行术前讨论,确定手术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关科室会诊 □ 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自费用品协议书、酌情签署输血同意书 □ 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围手术期注意事项 | □ 手术 □ 术者完成手术记录 □ 住院医师完成术后病程 □ 上级医师查房 □ 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皮肤外科护理常规 □ 二级护理 □ 普食 临时医嘱: □ 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 □ 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等) □ 胸片、心电图 □ 相应区域淋巴结超声检查。 □ 酌情CT和/或MRI或B超 | 长期医嘱: □ 皮肤外科护理常规 □ 二级护理 □ 普食 □ 患者既往基础用药 临时医嘱: □ 术前医嘱 □ 术前禁食水(根据麻醉方式) □ 备皮 □ 其他特殊医嘱 | 长期医嘱: □ 皮肤外科术后护理常规 □ 一级护理 □ 普食(禁饮食3-6小时后) □ 抗菌药物 □ 促进伤口愈合药物 □ 酌情使用改善循环药物、抗肿瘤药物 □ 术后镇痛 □ 其他特殊医嘱 临时医嘱: □ 酌情心电监护 □ 酌情吸氧 □ 其他特殊医嘱 |
主要护理 工作 | □ 介绍病房环境、设施和设备 □ 入院护理评估 | □ 宣教、备皮等术前准备 □ 手术前物品准备 □ 手术前心理护理 | □ 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 术后心理与生活护理 |
病情变异记录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护士 签名 | |||
医师 签名 |
时间 | 术后第1-3天 | 术后第4-11天 | 术后第5-12天 (出院日)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上级医师查房,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 术后换药,复查血常规 观察术区敷料外观情况 | □ 上级医师查房,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 术后换药 □ 改护理等级、停止抗感染、抗肿瘤治疗 | □ 上级医生查房,进行手术及伤口评估 □ 完成出院小结 □ 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预约复诊日期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皮肤外科术后护理常规 □ 一级护理 □ 术后饮食 □ 患者既往疾病基础用药 临时医嘱: □ 术后换药 | 长期医嘱: □ 皮肤外科术后护理常规 □ 二级护理 □ 术后饮食 □ 患者既往疾病基础用药 临时医嘱: □ 术后换药 | 长期医嘱: □ 皮肤外科术后护理常规 □ 二级护理 □ 术后饮食 □ 患者既往疾病基础用药 临时医嘱: □ 出院带药 |
主要护理 工作 | □ 术后一级护理 □ 观察术区敷料有无渗血渗液等 | □ 术后二级护理 □ 观察术区敷料有无渗血渗液等 | □ 出院宣教 |
病情 变异 记录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护士签名 | |||
医师签名 |
5 临床路径下载
基底细胞癌临床路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