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jiǎ xuǎ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甲癣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甲癣临床路径(2016年版)
4.1 一、甲癣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甲癣(ICD–10:B35.100)。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甲真菌病诊疗指南》(2015年版)(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26(9):449–52)。
1.临床表现:患者甲板可以表现为浑浊、增厚、分离、变色、萎缩、脱落、翘起、表面凹凸不平、钩甲以及甲沟炎等;
2.临床可分为远端(侧缘)甲下型、近端甲下型、浅表白色型、甲内型、全甲破坏型等五种类型;
3. 真菌镜检和/或培养阳性。
4. 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甲病。
4.1.3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甲真菌病诊疗指南》(2015年版)(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26(9):449–52)。
1. 系统用药 适用于甲母质受累的DLSO、PSO和TDO等严重的甲真菌病。年老体弱者和肝肾功能严重受累者应慎用。
(1)特比萘芬:采用连续疗法,剂量为250mg/d,疗程指甲癣6周,趾甲真菌病12周。
(2)伊曲康唑:采用冲击疗法,每月第1周服药,400mg/d(分2次口服,与饭同服),疗程指甲癣2~3个冲击,趾甲癣为3~4个冲击。
(3)氟康唑:采用间歇冲击疗法,每周150mg~300 mg,连用3~9个月。
2.局部用药:适用于SWO及未累及甲母质的DLSO等早期和轻型损害,还可作为甲真菌病系统治疗的辅助用药。要包括外用抗真菌制剂、防腐剂、消毒剂、角质剥脱剂等。由于甲的特殊结构,大多数药物难于渗透入甲板,无法发挥其抑菌或杀菌活性。需要较长疗程,指甲真菌病至少需6个月,趾甲真菌病需9~12个月。
3. 化学拔甲:通过外用角质剥脱性药物来剥除甲板。目前主要是高浓度尿素软膏(40%)。
4. 联合治疗:适用于重症甲真菌病和单用一种治疗失败的病例。口服药物联合外用药物是目前最常用的联合治疗组合,目标是达到最佳疗效,降低不良反应。
4.1.4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B35.100甲癣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5 (五)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真菌镜检;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真菌培养、真菌药敏试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局部X线和超声检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4.1.6 (六)药物的选择与治疗疗程
1. 局部药物 应用指证为远端受损甲板<><>药物治疗的患者。目前主要有5%阿莫罗芬甲搽剂,每周1次或2次外用,连续48周。还可外用其他唑类、丙烯胺类及角质剥脱类药物。
2. 2. 2((2) ①⑴⑹㈧治疗:吡酮胺、阿莫罗芬、系统药物 除适于外用药物治疗以外的各种临床类型,均可选用系统药物治疗,目前包括特比萘芬、伊曲康唑和氟康唑。
(1)特比萘芬:采用连续疗法,成人剂量250mg,每日1次;疗程指甲真菌病为6周,趾甲真菌病为12周。
(2)伊曲康唑:采用冲击疗法,成人剂量200mg,每日2次,脂餐后即服或餐时服用,连服1周,停药3周,为一个冲击治疗。疗程指甲真菌病2~3个冲击,趾甲真菌病3~4个冲击。
氟康唑:每周一次,剂量150mg、300mg或450mg,疗程3~9个月。
4.1.7 (七)治疗后复查的检查项目
(1)仅外用药物时:真菌镜检、真菌培养(必要时);
(2)系统药物治疗时:真菌镜检、真菌培养(必要时)、血常规、肝肾功能。
4.1.8 (八)治愈标准
(1)甲板损害消退,或仅有甲板远端轻度异常(<甲板1>甲板1>
(2)连续两次真菌镜检阴性,或连续两次真菌镜检阴性和真菌培养阴性。
4.1.9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伴有其他基础疾病或严重的伴发症状,如合并感染(甲沟炎等),需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可能延长治疗时间或转至其他相应科室诊治或住院治疗。
4.2 二、甲癣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甲癣(ICD–10:B35.100)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门诊号:
初诊日期:年月日 第一次复诊日期:年月日
第二次复诊日期:年月日 第三次复诊日期:年月日
第四次复诊日期:年月日 第五次复诊日期:年月日
第六次复诊日期:年月日
标准门诊治疗周数 12~24 周,观察至28周或更长
时间 | 门诊第 1天 | 门诊第2~4周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门诊初诊病历 □ 完成初步的病情评估 □ 真菌镜检 □ 真菌培养(必要时) □ 真菌药敏试验(必要时) □ 细菌培养及药敏(考虑继发细菌感染时) □ 甲组织病理检查(必要时) □ 其他需要的辅助检查(必要时) | □ 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情评估 □ 了解药物不良反应 |
重 点 医 嘱 | 门诊医嘱: □ 外用药物治疗 □ 系统药物治疗 □ 抗生素治疗(继发细菌感染时) □ 联合治疗 | 门诊医嘱: □ 外用药物治疗 □ 系统药物治疗 □ 抗生素治疗(必要时) □ 联合治疗 |
病情 变异 记录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医师 签名 |
时间 | 门诊第5~8周 | 门诊第9~16周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情评估 □ 了解药物不良反应 □ 真菌镜检(必要时) □ 真菌培养(必要时) □ 真菌药敏试验(必要时) □ 细菌培养及药敏(必要时) □ 其他需要的辅助检查(必要时) | □ 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情评估 □ 了解药物不良反应 □ 真菌镜检 □ 真菌培养(必要时) □ 真菌药敏试验(必要时) □ 细菌培养及药敏 (必要时) □ 其他需要的辅助检查(必要时) |
重 点 医 嘱 | 门诊医嘱: □ 外用药物治疗 □ 系统药物治疗 □ 抗生素治疗(继发细菌感染时) □ 联合治疗 | 门诊医嘱: □ 外用药物治疗 □ 系统药物治疗(必要时) □ 抗生素治疗(必要时) □ 联合治疗 |
病情 变异 记录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医师 签名 |
时间 | 门诊第17~24周 | 门诊第25~28周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情评估 □ 真菌镜检 □ 真菌培养(必要时) □ 真菌药敏试验(必要时) □ 细菌培养及药敏 (必要时) □ 其他需要的辅助检查(必要时) | □ 患者随访 □ 询问病情和体格检查 □ 完成病情评估 □ 复查真菌镜检 (必要时) □ 判定是否治愈 |
重 点 医 嘱 | 门诊医嘱: □ 外用药物治疗 □ 系统药物治疗 (必要时) □ 抗生素治疗(继发细菌感染时) □ 联合治疗 | 门诊医嘱: □ 继续观察(已治愈) □ 外用药物治疗(未愈) □ 系统药物治疗 (未愈) □ 联合治疗 (未愈) □ 血常规、肝肾功能(系统药物治疗) |
病情 变异 记录 |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
医师 签名 |
5 临床路径下载
甲癣临床路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