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原则

目录

1 拼音

gōng néng xìng yuán zé

2 英文参考

Principle of function

3 注解

功能性原则即从人体功能来解释人的病理机制的思考方式。是医学研究的方法原则之一。它在思想上与哲学、自然科学中的功能主义相一致。功能主义认为,事物的属性、功能、行为不仅取决于事物的结构,而且取决于事物内部诸部分之间、事物与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从发生学角度讲,事物结构的形成和维持也是一个功能过程,功能的状态和变化决定和影响着结构的状态和变化;研究事物可以以认识和调节其功能为重点或目标。医学中的功能性原则把对病理机制研究的重点放在人体功能状态的改变上,这在中医学得到较充分的体现,阴阳、藏象、经络、气血津液、辨证等理论,正邪交争、阴阳失调、气机失常、七情六淫等病因病机,都侧重于从功能上认识和解释疾病,其治疗也是功能性调节。功能性原则并不否定器质性疾病的存在,而是认为器质性疾病在发生学上一般有一个功能失常的过程,“大凡形质之失宜,莫不由气行之失序”,功能异常是更深刻更普遍的病变过程,通过功能调节可防止由功能异常发展成的器质性改变,也可治疗一些可逆性器质性改变。现代人体科学的人体功能态学说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性原则,强调人是功能系统,对人的研究重点是人体功能态。功能性原则是中医方法的特色之一,应当坚持和发扬,在中医现代研究中结构性原则虽有重要意义,但不能用结构性原则来取代功能性原则。

大家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用户收藏:

特别提示:本站内容仅供初步参考,难免存在疏漏、错误等情况,请您核实后再引用。对于用药、诊疗等医学专业内容,建议您直接咨询医生,以免错误用药或延误病情,本站内容不构成对您的任何建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