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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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fù rén kē

2 概述

妇人科为医学分科之一,专门治疗妇女疾病的学科[1]。自北宋以来,妇科包括在产科之中。明太医院设有十三科,妇人科为其中之一,相当于现在的妇产科[1]。清代沿袭明代设科经验,仍将产科包括在妇人科之中。

3 关于十三科

十三科是我国古代官方卫生机构的医学分科的合称[2]

元代及明代的大部分时期太医院都将医学分为十三科。

元代十三科为:大方脉、杂医、小方脉、风、产、眼、口齿、咽喉、正骨、金疮肿、针灸、祝由、禁[3]。并规定:诸医人于十三科内,不能精通一科者不得行医。”

明代医学十三科为: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科、口齿、咽喉、接骨、伤寒、金镞、按摩、祝由。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十三科又改作十一科,增设了痘疹科,改疮疡为外科,接骨为正骨,去金镞、祝由与按摩等科。[3]

最早将医学分为十三科可追溯至北宋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此时的十三科为:大方脉、风科、小方脉、针、灸、口齿、咽喉、眼、耳、疮肿、伤折、金疮、书禁。元丰改制后又在嘉祐九科之基础上进行调整仍为九科。因此北宋时医学划分为十三科为时甚暂。

4 参考资料

  1. ^ [1]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760.
  2. ^ [2] 高忻洙,胡玲主编.中国针灸学词典[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11.
  3. ^ [3]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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