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化疗法

目录

1 拼音

fèi ái de huà liáo fǎ

2 概述

早期肺癌(多指Ⅰ期和Ⅱ期)以手术治疗效果最好。但手术治疗除受肿瘤侵犯范围的限制外,还受患者的肺、心功能状态的影响,而且在确诊时能进行外科手术治疗的患者仅占肺癌总人数的25%左右,能够完成手术切除者为接受手术治疗者的80%~91%,术后的5年存活率约为30%~42%。因此,必须强调早期诊断,采用手术为主,辅以放疗、化疗、免疫及中药等的综合治疗方法。并应充分考虑TNM分期,原则上Ⅰ、Ⅱ、Ⅲa期以手术治疗为主,术前和术后配合化疗及放疗,而Ⅲb、Ⅳ期则主要是化疗、放疗等治疗。目前一般按肺癌的细胞学类型将其分为小细胞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进行治疗。

3 操作名称

肺癌的化疗法

4 适应证

多数学者认为肺癌化疗的指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辅助手术治疗,以消灭残存的或亚临床癌灶,防止复发和转移。

2.手术或放疗后出现局部复发或转移。

3.暂时不能手术或放疗者

5 方法

5.1 1.小细胞肺癌的化疗

(1)治疗原则:小细胞肺癌具有增长快,易早期远处转移和易复发的生物学特征,对化疗药物非常敏感,化疗已成为小细胞肺癌的首选治疗方案。因此,对小细胞肺癌的治疗一般不首选手术治疗,而以化疗和放疗为主。多年来的抗癌研究证实,联合化疗的疗效优于任何一种单一药物治疗。因此,应采用有效而毒副作用低的联合化疗方案,并争取在肿瘤控制后将原发病灶切除,辅以颅部照射和亚硝脲类药物预防颅内转移。在达到完全缓解后,至少再进行2个疗程的巩固性化疗。对首次治疗未获完全缓解者应采取必要的手段,如提高放射剂量,更换化疗方案和可能时进行手术等措施,争取达到完全缓解。目前以化疗为主的综合治疗已可使少数(5%~10%)小细胞肺癌获得治愈的效果。

(2)治疗小细胞肺癌的有效药物:治疗小细胞肺癌的药物较多,表1,根据其疗效又可分为一线药物:CTX、IFO、HN2、ADM、MTX、VCR、VP-16、CBP、HMM、VM26;二线药物:DDP、CCNU、BCNU、Me-CCNU、PCZ、VDS和ACNU等。

(3)联合化疗方案:为了获得更好的疗效和最低的毒副作用,选择2种或2种以上的药物组成治疗小细胞肺癌的联合方案。联合化疗具有以下的优点:①联合方案中,各种药物作用于细胞增殖周期的不同阶段或代谢途径,可发挥协同杀伤肿瘤细胞的作用。②联合应用一些可通过特定组织屏障的药物以治疗转移病灶和预防转移的发生,如颅内转移等。③联合用药可减少肺癌细胞耐药性的产生,并可减轻药物的毒副作用。临床研究表明,联合化疗的效果明显优于单药化疗,小细胞肺癌的缓解率,联合化疗可达70%~90%,而单药化疗仅为15%~60%。

目前国内外推荐的治疗小细胞肺癌的联合方案介绍如下。(表2)

①一线方案:适用于术前化疗或不能手术的初治病例。

A.COME((20MVP):CTX800mg~1200mg,第1、8日静脉注射;VCR1mg~2mg,第1、8日静脉注射;MTX 10mg~20mg,第3、5、10和12日静脉或肌肉注射;VP-16100mg,第3~7日静脉滴注。每3周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61%~77%。

B.CAV(CAO):CTX1000~1200mg/m2,第1日静脉注射;ADM45mg/m2,第1日静脉注射;VCR2mg,第1日静脉注射。每3周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60%~90%。

C.CAVE:CTX1000mg~1200mg,第1日静脉注射;ADM50mg/m2,第1日静脉注射;VCR2mg,第1日静脉注射;VP-16 100mg,第2~6日静脉滴注。每3周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65%~90%。

D.CE:CBP300mg/m2,第1日静脉滴注;VP-16 100mg,第3~7日静脉滴注。每3~4周重复1次,2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62.5%。

E.CAE:ADM45mg/m2,第1日静脉注射;CTX1000mg/m2,第1日静脉注射;VP-16 50mg/m2,第2~6日静脉滴注。每3周重复一次,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63%~92%。

②二线方案:适用于一线方案无效或复发的病例。

A.EP:VP-16 100mg/m2,第1~3日静脉滴注;DDP25mg/m2,第1~3日静脉滴注。每3周重复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65%~78%。

B.EAP:VP-16 100mg,第3~5日静脉滴注;DDP 30mg,第8~12日静脉滴注;ADM40mg,第1日静脉滴注。每3周重复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50%~85%。

C.ECHO:VP-16 100mg/m2,第3~5日静脉滴注(3h);CTX1000mg/m2,第1日静脉滴注(1h);ADU60mg/m2,第1日静脉滴注(15min~30min);VCR1.5mg/m2,第1日和第8日静脉滴注(15min~30min)。每3周重复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70%~86%。

D.IP:IFO1.5g/m2,第1~5日静脉滴注;VP-16 120mg/m2,第1~5日静脉滴注。每3周重复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84.1%。

E.VIP:VP-16 75mg/m2,第1~5日静脉滴注;IF01200mg/m2,第1~5日静脉滴注;DOP 20mg/m2,第1~5日静脉滴注。每3周重复1次,共4周期。有效率66.7%~71.1%。

5.2 2.非小细胞肺癌的化疗

(1)治疗原则:非小细胞肺癌对化疗的敏感性较低,很少能达到完全缓解。故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应以手术治疗为主,术后根据淋巴结转移情况给予适当的放疗。化疗并不能明显延长患者的生存期,多作为不能手术及术后复发转移患者的姑息性治疗或作为手术治疗和放疗的辅助治疗措施。

(2)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药物: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较为有效的药物有:IFO、DDP、丝裂霉素(MMC)、长春碱(VLB)、异长春花碱(NVB)、VDS、VP-16、紫杉醇、VM26等。有效但效果较差的药物有:CTX、MTX、ADM、CCNU及氟尿嘧啶(5-FU)等。

(3)联合化疗方案:由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敏感性较低,一般采用3~4种药物的联合化疗方案,目前大多数方案中含有DDP和ADM。国内外常用的非小细胞肺癌的化疗方案介绍如下。

①CAP:CTX400mg/m2,第1日静脉注射;AOM40mg/m2,第1日静脉注射;DDP 40mg/m2,第1日静脉注射。每4周重复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6%~39%。

②CAMP CTX300mg/m2,第1、8日静脉滴注;AOM 2Omg/m2,第1、8日静脉滴注;MTX 15mg/m2,第1、8日静脉滴注;PCZ100mg/m2,第1~10日口服。每4周重复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17%~44%。

③MACC:MTX20~40mg/m2,第1日静脉滴注;ADM20~40mg/m2,第1日静脉滴注;CTX400mg/m2,第1日静脉滴注;CCNU30mg/m2,第1日口服。每3周重复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12%~44%。

④EP:VP-16 100mg,第1~5日静脉滴注;ODP8Omg/m2,第1日静脉滴注。每4周重复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19%~38%。

⑤VIP VDS3mg/m2,第1、8日静脉注射;IFO1200mg/m2,第1~5日静脉滴注;DDP20mg/m2,第1日静脉滴注。每3~4周重复1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有效率63%。

⑥CE:CBP300mg/m2,第1日静脉滴注;VP-16 100mg,第3~7日静脉滴注。每3~4周重复1次,2周期以上。有效率40%。

⑦VD:VOS3mg/m2,第1日静脉注射;DDP60~120mg/m2,第1日静脉注射。VDS每周1次,DDP每3周1次。

5.3 3.晚期肺癌的姑息化疗

(1)恶性胸腔积液:尽量抽出胸腔积液后,选用下列化疗药物用生理盐水稀释至50ml~60ml注入胸腔内,再将地塞米松5mg~10mg或氢化可的松100mg注入胸腔内。注射后2小时内让患者变换体位,以利药物与病灶广泛接触。

①腔内单一化疗药物:常用的药物包括硝卡芒芥(AT-1258)60~100mg/次;MMC10~30mg/次;塞替派(TSPA)30~60mg/次;NH210~20mg/次;DDP80~120mg/次;ADM20~80mg/次;博莱霉素(BLM)20~40mg/次;氟尿嘧啶750~1000mg/次。一般5~7天重复注射1次,5~7次为一疗程。1~2疗程后无效者换用其他药物。

②腔内联合化疗方案

A.MNF:MMC6mg~10mg+AT-1258 60mg+5-Fu750mg~1000mg。每5~7天1次,3~5次为一疗程。

B.MCT:MMC6mg~10mg+喜树碱(CPT)20mg~30mg+TSPA20mg~30mg。每5~7天1次,3~5次为一疗程。

C.NF:AT-1258 60mg~100mg+5-Fu750mg~1000mg+糜蛋白酶20mg~30mg。每周1次,2~3次为一疗程。

D.CD:CTX800mg+DDP60mg。每5~7天1次,3~5次为一疗程。

E.MDF:MMC6mg~8mg+ODP40mg~60mg+5-Fu750mg~1000mg。每7~10天1次,2~4次为一疗程。

③腔内注入粘连药物:这类药物包括:四环素15mg/kg,平均有效率为70%;阿的平首剂50mg~100mg,以后200~400mg/d,连续3~5天,平均有效率86%;滑石粉5g~10g,平均有效率95%;红霉素1~1.5g/次,连续2~4天,平均有效率85%。

④腔内注入免疫调节剂:短小棒状杆菌(corynebacterium parvum,CP)7mg~14mg,每周1次,有效率在70%以上;其他药物尚有:卡介苗、OK-432、沙培林、假单胞菌苗、LAK细胞等,文献报道其有效率亦在70%以上。

(2)上腔静脉综合征:主要采用化疗、化疗+放疗治疗。化疗时配合应用以下药物:静滴地塞米松5mg~10mg,并口服氢氯噻嗪或呋塞米。

①先用VCR2mg静脉注射,而后HN210mg/次,或CTX1000~1200mg/次,每周1次。

②先用HN2E10mg/次,而后3~4天内,每天1次,总量30mg~40mg。

③如为小细胞肺癌所致者,采用VP-16 100mg+DDP50mg(或CBP400mg)。

(3)脑转移:肺癌脑转移常因颅内高压危及患者生命。故其治疗包括控制颅内高压和化疗两个方面。

①控制颅内高压

A.给予足量的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15~60mg/d,分次静脉内用药。

B.给予适量脱水剂,如20%的甘露醇1~2g/kg于15min~30min内快速静脉滴注;或25%山梨醇1~2g/kg于15min~30min内快速静脉滴注;或呋塞米20~1000ms/d,分次静脉或口服用药;或丁脲胺1mg~3mg,每日2~3次,静脉或口服用药。

C.限制水、钠的摄入量。

②化疗:选择能透过血脑屏障的化疗药。以亚硝脲类最有效,如CCNU、BCNU、

Me-CCNU。其他化疗药尚有PCB、VP-16、DDP和VCR等。CCNU130mg/m2或3.5mg/kg,单次口服,每6~8周1次;BCNU2.5mg/kg(成人125mg/d)静脉滴注,连用2~3天,每6周1次;Me-CCNU200mg/m2,单次口服,每6~8周1次。亦可采用联合化疗方案。并应根据病情考虑联合放疗和手术治疗,可望进一步提高疗效。

5.4 4.其他药物治疗

采用分子生物学的技术,将外源性基因介导至机体内的肿瘤细胞,以调节其基因表达和免疫反应,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这些方法称为基因治疗。以野生型P53基因转导肿瘤细胞,可使其在体内外的生长受到明显抑制或完全停止,令人鼓舞。但这类技术本身亦属于一种损伤性治疗,对其临床应用的价值目前尚未获得确切的结论,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生物调节剂,如香菇多糖(lentinan)等,具有改善机体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的作用,可减少化疗药物对患者骨髓和免疫力的抑制,在临床应用中具有一定的价值,一般香菇多糖2mg静脉注射,每周2次,连用8周。

6 注意事项

1.采用联合化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不同作用机制,且无交叉耐药的化疗药物进行联合,可提高化疗效果。

(2)联合使用的药物,其毒性应无相互重叠现象,可明显减少机体的损伤。

(3)应根据肿瘤细胞的增殖动力学确定联合化疗药物的剂量、使用顺序和疗程,以达到最大程度地杀伤肿瘤细胞,并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4)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耐受程度选择合理的化疗方案。

2.化疗的毒副作用  化疗药物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可引起正常细胞的损害,尤其对生长旺盛的正常细胞如骨髓细胞、胃肠道粘膜上皮细胞、生殖细胞和毛发细胞等的损害最为明显,亦可引起肝、肾、心血管、神经系统及呼吸系统的损害。

(1)骨髓抑制:大多数化疗药物可引起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降低,亦可引起红细胞减少。由于粒细胞和血小板的减少,每可导致严重的感染或出血,甚至危及患者的生命。故对化疗的指征和化疗药物的剂量应严格掌握,在应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及时处理。预防骨髓抑制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血常规检查:在确定治疗方案之前,检查血常规,如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或血小板计数<80×109/L,则不应考虑化疗治疗。对已开始化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一般每周2次,一旦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低于上述数值时,应及时停止化疗,给予相应的处理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②防治骨髓抑制的措施:对于化疗后,粒细胞计数<1.0×109/L者,应给予保护性隔离措施以避免感染;当粒细胞计数<0.5×109/L时,极易发生感染及发热,应及时选择有效抗生素联合治疗,同时使用一些升白细胞药物。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s,CSFs)具有诱导粒细胞造血干细胞增殖、分化、成熟和释放的作用,应用后可有效地提高周围血粒细胞计数。该类药物中可选用惠尔血(filgrastim)5μg/(1kg·d),皮下或静脉注射,连用7天。应注意,使用该类制剂的时机为化疗后24h~72h开始,用至粒细胞计数上升达到10×109/L时停用。该类药物亦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但一般较轻微,较多见者有髓性骨疼痛,发生率约24%;其他的不良反应有脾脏肿大、肌肉疼痛等方面。其他升白细胞药物尚有鲨肝醇、利血生以及性激素等,可根据病情酌情选用。

近年来,文献报道对肺癌患者给予大剂量的化疗药物,以求完全杀灭肿瘤细胞后,采用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获得了较好的治疗效果,为晚期肺癌患者的治疗提供了新的途径。

(2)消化系统损害:化疗药物对消化道粘膜的刺激和损伤,以及影响植物神经功能等,可引起明显的恶心和呕吐等消化道症状。多见于使用顺铂、环磷酰胺和亚硝脲类药物后,一般在用药后2h~3h出现。对于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下列药物具有一定的防治作用。吩噻嗪类药物如氯丙嗪和奋乃静,激素类药物如地塞米松和甲泼尼龙,抗组胺药物如苯海拉明,胃肠动力药物如甲氧氯普氯普胺和多潘立立酮,以及维生素B6等。近年来,使用恩丹西酮,取得了较好的临床效果,但价格较为昂贵。

化疗药物对肝脏的直接毒性作用以及过敏反应等可引起肝脏受损,出现血清转氨酶和胆红素升高,一般经停药和保肝治疗可恢复。

(3)其他系统的不良反应:大多数化疗药物均可抑制毛发细胞的生长,引起脱发。某些药物容易引起肾脏损害,如顺铂、甲氨蝶呤、丝裂霉素等。环磷酰胺易引起出血性膀胱炎,甚至膀胱癌。一些药物可致肺间质纤维化,如博莱霉素总剂量超过300mg时极易发生。阿霉素则对心肌毒性较大,总剂量不宜超过550mg/m2,用药间隔应在3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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