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动机

目录

1 拼音

fàn zuì dòng jī

2 英文参考

crime motive

犯罪动机指促使行为人进行犯罪活动的内心起因。犯罪动机是行为人企图以非法手段满足其需要的具体表现。一般情况下,它历经犯罪意向(朦胧的犯罪意图)、行为动机(有明确的指向和侵害目标)、犯罪决意(由意志决定转向意志执行)三个阶段。

3 犯罪动机的作用

犯罪动机有三个作用:

(1)引发作用,即引起和发动个体的犯罪行为。

(2)定向作用,使主体的犯罪活动指向一定的目标和方向。

(3)维持作用,维持或增强主体的犯罪活动。

在特定情况下,犯罪动机呈现多方向发展的恶化趋势。当外界条件不利于实施犯罪活动或犯罪人的良心尚未泯灭时,犯罪动机也会受到抑制或放弃。

犯罪动机的产生,依赖于行为人非法需要的水平和强度及侵害对象的存在。为避免犯罪动机的产生,应加强个人修养,培养和发展良好的需要,避免接触外界不良诱因。

4 犯罪动机体系

犯罪动机体系指犯罪人由各种不同的犯罪需要产生的犯罪动机以一定的相互关系构成的体系。

犯罪动机体系可分为两大类型:

一是为满足非份物质享受和超常性欲望等生理性需要引起的犯罪动机;

二是由爱、友谊、自尊及荣誉的畸形需要,反社会的政治信念、领袖欲、权力欲等社会性需要引起的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体系中,也存在着作案与不作案、畏惧刑罚与侥幸心理以及正确与错误动机的斗争。

5 犯罪动机的转移

犯罪动机的转移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感受到一定情境的刺激而产生新的犯罪动机。新的犯罪动机与原犯罪动机之间并无衍生的关系和必然的联系。

犯罪动机的转移往往是犯罪严重性的发展。又可分为:

(1)主动的动机转移。如,盗窃犯入室行窃过程中,见到室内只有1名青年妇女熟睡,即萌生强奸动机,进行强奸犯罪。这种动机转移带有明显的主动性。

(2)被动的动机转移。如,盗窃犯入室行窃,突然被事主发现并发生对抗,出于恐惧感而产生新的犯罪动机,伤害和杀害事主。这种动机转移反映出一定的被动性。

(3)有意识动机的转移。无论主动的或被动的动机转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主体明确意识到的,故称有意识动机的转移。

(4)无意识动机的转移。有些时候,犯罪人处于激情或应激状态,没有意识到或不能清晰地意识到行为的性质,只是在一种下意识倾向的支配下行动,故称无意识动机的转移。例如,盗窃犯被人发现追逼,由于极端恐惧处于应激状态,对事主乱砍乱打,迅即夺路而逃,至于是伤害或杀害对方,当时没有意识到,属于下意识的行为。又如,行为人起初对本单位领导不满,因上告未成,迅即移情迁怒于社会,在激情状态下开车上街轧死无辜群众多人,当时意识状态比较模糊,亦属无意识动机转移。

6 犯罪动机的受阻

犯罪动机的受阻亦称犯罪动机的未遂。就是在实施犯罪动机时,由于遇到外界阻力和困难,犯罪人被迫放弃原犯罪动机。

动机的受阻,又可分为3种情况:

(1)知难而退,被迫停止犯罪;

(2)迅速转化为另一种犯罪动机。如行为人闯入私宅报复行凶,企图伤害事主,因事主不在家无法实现,但怒气未消,遂捣毁其家中物品,并刺伤其家属离去;

(3)在实施犯罪动机时,罪犯突然被人抓获,从而使犯罪动机未能得逞。

犯罪动机的受阻与行为人主动停止犯罪活动是有区别的,而是由外力作用的结果,并不表明其主观上有停止犯罪活动的意图。

7 犯罪动机的实现

犯罪动机的实现亦称犯罪动机的既遂。即在犯罪过程中,按原有犯罪动机,实现了预定的犯罪计划,达到了犯罪目的,以完成犯罪活动而告终。这时,犯罪动机因犯罪目的已经达到而暂趋消失。此乃犯罪动机实施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

8 犯罪动机的派生

犯罪动机的派生指在实施某一犯罪的过程中,遇到了新的刺激与情境,从而萌生与原犯罪动机有关联的新的犯罪动机,称为犯罪动机的派生。

又可分为两种类型:

(1)同一犯罪动机下侵害对象的变化。例如,盗窃犯潜入仓库行窃,原来只打算窃取仓库物品,恰巧碰到一对男女在库内行奸,随即冒充公安人员对其进行讹诈,获取财物。这时,财物动机并未发生变化,但猎取的对象发生了变化,故属于犯罪动机的派生。

(2)与原犯罪动机相联系,衍生出新的犯罪动机。例如,某共同犯罪参与者出于掩饰动机,打算与同案犯订立攻守同盟,但发现对方思想支援有坦白自首之意,遂将其骗至隐蔽处,杀人灭口。这时,掩饰动机衍生出杀人动机。

虽然犯罪动机与犯罪方式均发生了变化,但犯罪的深层原因未变,都是为了掩盖罪行,故仍属于犯罪动机的派生。

9 犯罪动机的良性转化

犯罪动机的良性转化指犯罪人逐渐放弃犯罪动机,而减少和终止犯罪活动的过程。犯罪人由于外界因素的积极影响、主体的良心和恻隐之心的再现以及道德和法律观念的恢复,在动机斗争中,自动放弃犯罪动机而停止犯罪,这就是犯罪动机的良性转化。

犯罪动机的良性转化,标志着主体犯罪心理结构的解体。

犯罪动机的良性转化的条件

促使犯罪动机良性转化的条件有:

(1)外界的积极影响,如党的政策感召,刑罚的威慑力,社会、家庭、亲友的规劝教育等。

(2)犯罪人自身的积极因素,如主体的犯罪心理结构尚不完善、不巩固,主体尚未完全丧失道德观念,主体对荣誉、前途、家庭的一定程度的正确认识及对刑罚的恐惧感等。

10 犯罪动机的恶性发展

犯罪动机的恶性发展指犯罪人犯罪动机的强化,犯罪习惯定型化,犯罪行为多方向化的发展过程,即由初犯到惯犯,偶一失足到犯罪职业化的过程。犯罪人在犯罪活动中,由于增加了犯罪体验,受犯罪环境、气氛以及团伙的影响,而造成的一种结果,是主体内外因素交互作用而造成的一种恶性趋势。犯罪动机的恶性发展,是犯罪心理恶性发展的重要标志。

犯罪动机的恶性发展,使犯罪主体表现出如下特征:

(1)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

(2)个人非份欲望更为强烈。

(3)作案经验更加丰富。

(4)犯罪活动向多方向性发展。

(5)反社会心理的增强。

(6)形成了顽固的犯罪定型。

11 犯罪动机的放弃

犯罪动机的放弃亦称犯罪动机的中止。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受到偶然因素的影响,良心发现或道德、法制观念萌生,主动放弃犯罪动机而中止犯罪。例如,盗窃犯看到被害人呼天唤地,十分可怜,突然产生怜悯之心,而诡称拾到钱包归还失主。又如报仇者本想杀害对方,但举起刀时看到对方与年幼儿女相偎而睡,顿生恻隐之心,放弃了报复动机。犯罪动机放弃(犯罪中止)与犯罪动机受阻(犯罪未遂)的区别是,前者是主动地放弃,是由于内在的原因;后者是被动地停止,是由于外来的原因。

大家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用户收藏:

特别提示:本站内容仅供初步参考,难免存在疏漏、错误等情况,请您核实后再引用。对于用药、诊疗等医学专业内容,建议您直接咨询医生,以免错误用药或延误病情,本站内容不构成对您的任何建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