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植入指征正确率

目录

1 拼音

fàng shè xìng lì zǐ zhí rù zhì liáo jì shù zhí rù zhǐ zhēng zhèng què lǜ

2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植入指征正确率的定义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植入指征正确率是指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应用适应证选择正确的例数占同期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总例数的比例[1]

应用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应当符合肿瘤临床分期的诊断指标,包括[1]

(1)局部晚期肿瘤已失去手术机会(前列腺癌除外)。

(2)肿瘤最大径≤7cm。

(3)手术后、放疗后肿瘤复发或转移,肿瘤转移灶数目≤5个,单个转移灶直径≤5cm。

(4)患者一般身体状况卡氏评分70分以上。

(5)拟经皮穿刺者有进针路径。

(6)肿瘤空腔脏器(食道、胆道、门静脉等)出现恶性梗阻。

(7)无严重穿刺禁忌证。

(8)患者预计生存期≥3个月。

(9)患者拒绝其他治疗。

1-3项指标中至少符合2项,且4-9项指标中至少符合3项即为适应证选择正确。

3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植入指征正确率计算公式

[1]

4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植入指征正确率的意义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植入指征正确率能反映医疗机构开展放射性粒子植入技术时严格掌握适应证的程度,是反映医疗机构放射性粒子植入技术医疗质量的重要过程性指标之一[1]

5 参考资料

  1. ^ [1] 国家卫生计生委.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2017年版)[Z].20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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