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与化疗患者的麻醉

目录

1 注解

1.了解患者接受放疗或化疗的时间及剂量和心、肺、肝功能以及造血功能等,并注意患者有无贫血、白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和凝血功能情况。血红蛋白不应低于100g/L。

2.注意减免某些麻醉药与抗癌药间可能发生的相互作用。例如甲基苄肼有强化巴比妥类、吩噻嗪类的中枢作用;同时抑制单胺氧化酶,致使术中应用麻黄碱时可使血压骤升;环磷酰胺可使琥珀胆碱作用延长;硫唑膘呤使筒箭毒碱作用减弱;烷化类因抑制胆碱的摄取而强化神经-肌阻滞。

3.多选用神经阻滞麻醉,但估计有放射脊髓病或凝血障碍者应避免用椎管内麻醉。选用全麻要注意心肺功能的维护。肝功能有损害者应用经肝代谢的麻醉药和镇痛药用量宜小。

4.凝血障碍者术野渗血增多,需严密观测血小板变化,必要时采用成份输血补充血小板和白细胞。

5.患者免疫功能降低,感染机会增加,故各种麻醉操作及所用器械均应特别注重消毒及无菌技术。术中应酌情应用皮质激素和抗生素。

6.有放疗或化疗性肺炎者,尽量不用高浓度氧。

大家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用户收藏:

特别提示:本站内容仅供初步参考,难免存在疏漏、错误等情况,请您核实后再引用。对于用药、诊疗等医学专业内容,建议您直接咨询医生,以免错误用药或延误病情,本站内容不构成对您的任何建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