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皮质激素

目录

1 拼音

cù pí zhì jī sù

2 概述

促皮质激素(ACTH)由脑垂体前叶分泌,主要作用是刺激肾上腺皮质增生,促进肾上腺皮质类固醇(主要为糖皮质激素)的合成和分泌。临床上主要用于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ACTH试验);曾用于治疗垂体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因注射给药时剂量不易掌握,已较少应用。中毒多因误用大量、短期内多次连续应用治疗剂量、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所致,少数病人因机体对之敏感性增高,在应用促皮质激素时可引起过敏反应。

3 促皮质素说明书

3.1 药品名称

促皮质素

3.2 英文名称

Corticotrophin

3.3 别名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促皮质激素

3.4 分类

内分泌系统药物 > 下丘脑及影响内分泌的药物

3.5 剂型

1.注射用促皮质素:每支25U、50U,供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2.长效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凝胶(Acthar Gel):40U(1ml),供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

3.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氢氧化化锌悬液:40U(1ml),仅供肌内注射。

3.6 促皮质素的药理作用

促肾上腺皮质激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刺激肾上腺皮质增生和分泌皮质激素,主要是皮质醇(氢化可的松),其次是盐皮质激素和雄激素,因此对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或萎缩者无效。

3.7 促皮质素的药代动力学

促肾上腺皮质激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是从猪或其他哺乳动物垂体前叶提取的一种多肽,由39个氨基酸组成。促皮质素口服无效。静脉注射后立即起作用,半衰期约15min,但其生物效应可达2~4h。长效制剂氢氧化化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凝胶,皮下注射和肌内注射可维持有效血药浓度约12~24h。

3.8 促皮质素的适应证

1.急性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风湿热、哮喘、变态反应性皮肤疾病、红斑狼疮等。其临床使用适应证与皮质激素相同,但肾上腺皮质功能完全丧失者无效。促皮质素须注射给药,使用不便,多作为长期糖皮质激素治疗的辅助治疗,以防止肾上腺萎缩。

2.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性),应用促皮质素可使肾上腺皮质功能恢复,但由于需注射给药,剂量难以掌握,故较少用作长期治疗。对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促皮质素无效。

3.作为肾上腺皮质储备功能检查,以注射促皮质素后,观察尿游离皮质醇或17-羟皮质类固醇和17-酮皮质类固醇的反应,用以评价皮质激素治疗期间、治疗后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以及鉴别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患者的病变部位。

3.9 促皮质素的禁忌证

不宜用于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溃疡病和孕妇。

3.10 注意事项

1.应用时要注意肾上腺皮质的储备功能,功能低下及无功能者不宜用。

2.也不宜应用时间过长,防止发生肾上腺皮质功能耗竭。

3.11 促皮质素的不良反应

和皮质激素相似。

1.大量使用可引起水钠潴留和高血压、精神异常、糖耐量异常、蛋白质消耗、骨质疏松、低血钾、月经异常、色素沉着和痤疮等。

2.部分患者对促皮质素有过敏反应,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12 促皮质素的用法用量

1.常用剂量是12.5~25U溶于5%葡萄糖液500ml中,于8h内均匀静脉滴入。剂量应根据不同疾病和个体决定。

2.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凝胶针剂:常用剂量为20~40U,皮下注射或肌内注射,每天1~2次。

3.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氢氧化化锌悬液:一般20~40U,肌内注射,每天1次。

3.13 药物相互作用

促皮质素与类固醇、螺内酯或雌激素存在相互作用。

3.14 专家点评

具有肯定疗效,是促使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的常用药物。

4 促皮质激素中毒

促皮质激素(ACTH)由脑垂体前叶分泌,主要作用是刺激肾上腺皮质增生,促进肾上腺皮质类固醇(主要为糖皮质激素)的合成和分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口服后在胃内被胃蛋白酶破坏而失效,只能注射应用,其在血浆中的半衰期是15min。临床上主要用于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ACTH试验);曾用于治疗垂体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因注射给药时剂量不易掌握,已较少应用。中毒多因误用大量、短期内多次连续应用治疗剂量、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所致,少数病人因机体对之敏感性增高,在应用促皮质激素时可引起过敏反应。[1]

4.1 临床表现

临床上患者可因肾上腺分泌糖皮质激素和盐皮质激素增加出现不良反应[1]

1.精神症状

可出现情绪激动、烦躁不安、谵妄、病态性欣快、神经过敏等。心理改变呈狂躁抑制型或精神分裂型,甚至出现自杀行为。突然停药可出现头痛、食欲缺乏、焦虑或抑郁等。

2.假性脑瘤表现

长期应用者可出现头痛、恶心、呕吐、视盘水肿等颅内高压表现。

3.胃肠道反应

增加胃酸及胃酶的分泌,减少胃黏膜黏液的分泌,使自我保护与修复能力减弱,长期大量应用可诱发或加重溃疡病,甚至引起出血或穿孔。

4.皮肤、肌肉、骨骼改变

外用偶可引起皮肤感染、干燥、萎缩、色素沉着、激素性粉刺、鱼鳞样变化等。长期大量使用,可引起肌肉萎缩、骨质疏松,甚至自发性骨折。

5.神经症状

可诱发震颤麻痹、癫痫、多发性神经炎等。

6.眼病

长期应用可导致眼压升高,引起青光眼;又可影响晶状体,诱发白内障。

7.诱发或加重感染

用药不当,容易诱发感染或使体内潜在的感染灶(如静止的结核病灶)扩散,恶化。

8.过敏反应

可在肌注或静注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发生,出现荨麻疹、发热、哮喘、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反应;小儿常出现惊厥。

4.2 实验室检查

呕吐物、胃液、尿、血液检查,可证明毒物。[1]

4.3 诊断

促皮质激素中毒的诊断要点为[2]

1.病史 明确用药史。

2.临床表现

(1)临床应用中,患者可因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增加,出现不良反应,如轻度糖尿病、精神症状、诱发或加重溃疡病、皮肤色素沉着、肌肉萎缩、骨质疏松等。

(2)长期大量使用可导致心肌肥大、肾上腺增大增重、白细胞增多、青光眼、白内障形成等。

(3)出现震颤麻痹、癫痫、多发性神经炎等神经症状。

(4)过敏反应:发热、荨麻疹、哮喘、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甚至过敏性休克。

3.药物分析 呕吐物、胃液、尿、血液查及毒物。

4.4 治疗

促皮质激素中毒的治疗要点为[3]

1.清除毒物 出现中毒症状后立即停止用药,若口服药物导致中毒,立即催吐,应用1:5000高锰酸钾液洗胃并导泻。

2.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

(1)立即静滴10%葡萄糖液以促进毒物排泄。

(2)有精神症状时,逐渐减药量至停药,并给予安定及氟哌啶醇等镇静药物;癫痫发作者,可用抗癫痫药物;对震颤麻痹者,可用左旋多巴胺,苯海拉明等;颅内压增高者,应用脱水、利尿剂降低颅内压。

(3)消化道溃疡活动时,避免进食刺激性食物,应用抗酸制剂,发生出血者加用止血药,穿孔者立即手术治疗。肌肉萎缩、骨质疏松发生时,给予高蛋白饮食,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

(4)继发感染时,积极应用抗生素控制感染。

(5)出现过敏性休克者,立即应用肾上腺素,并补足血容量,可静滴氢化可的松。

5 参考资料

  1. ^ [1] 张彧主编.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172.
  2. ^ [2] 张彧主编.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172-173.
  3. ^ [3] 张彧主编.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0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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