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组织理论

目录

1 拼音

chuán tǒng zǔ zhī lǐ lùn

2 英文参考

Traditional Organization Theory

3 注解

传统组织理论(Traditional Organization Theory)组织理论是就组织的各种现象提出一套有系统的看法。也就是将组织的各种现象与事实加以搜集资料,并对之进行归纳、比较与分析,或提出解释,或提出预测,从而设法予以控制。换句话说,组织理论是一种了解、说明、预测或控制组织各种现象的观念架构。据F.E.卡斯特和J.E.罗森茨韦格所著的《组织与管理》一书,组织理论的发展被分为三个时期:(1)传统组织论时期(1900~1930);(2)行为科学的组织理论时期(1930~1960);(3)系统理论时期(1960年后。)

传统组织理论时期又分为三个主要学派:科学管理学派以F.泰勒、L.布兰德斯、H.哈撒韦等人为代表;行政管理学派以H.法约尔、L.格雷克、L.厄威克、J.穆尼等人为代表;官僚模型学派以M.韦伯为代表。这一时期的组织理论是以命令统一、平等责权、控制幅度、事务授权为主要特点的。比较偏重于静态的研究,是以经济及技术的观点来观察组织的。

综合以上诸人的理论,可以将传统组织理论概括如下:(1)组织是一个分工的体系。依计划性质与执行性质的工作进行分工,还要根据工作程序、工作地区及工作人员的不同进行分工,还要根据工作程序、工作地区及工作人员的不同进行分工。(2)组织是一个层级制的体系。其目的在于组织的命令得以有效地贯彻和执行。(3)组织是一个权责分配的体系。组织中的每一个职位都分配有明确的工作,使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明了自己所担负的任务。(4)组织是一个法令规章的体系。组织是人们设计出来的,所以一定有许多法令规章来规范其工作程序与组织结构,形成一个完整的法令规章体系。(5)组织是有目标指向的。任何组织皆有其目标,否则便不成其为组织,而组织的基本任务就是为达成目标。(6)组织是一个协调体系。由于分工与层级节制的关系,组织各部门间保持了协调状态。

传统组织理论被视为西方当代组织理论的基石。它的主要问题是无视人的个性和需要,把人员看成像机器一样没有感情的东西,忽视了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机,从而削弱了他们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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