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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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逻辑思维又称抽象思惟,是思维的一种高级形式。逻辑思维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遵循逻辑规则,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逻辑思维是人的理性认识过程,它不是直接地感性地反映客观事物,而是通过科学抽象,撇开事物的具体形象和个别属性,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形成概念,并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概括地、间接地反映现实。逻辑思维不同于形象思维,不是通过典型形象来反映现实及其本质,而是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抽象的形式理性地反映现实及其本质。逻辑思维要遵循逻辑规律,这主要是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辩证逻辑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规律,违背这些规律,思维就会发生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形而上学等逻辑错误,认识就是混乱和错误的。

2 逻辑思维的特点

逻辑思维的特点是以抽象的概念、判断和推理作为思维的基本形式,以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和具体化作为思维的基本过程,从而揭露事物的本质特征和规律性联系。抽象思维既不同于以动作为支柱的动作思维,也不同于以表象为凭借的形象思维,它已摆脱了对感性材料的依赖。

抽象思维一般有经验型与理论型两种类型。

前者是在实践活动中的基础上,以实际经验为依据形成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如工人、农民运用生产经验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多属于这种类型。

后者是以理论为依据,运用科学的概念、原理、定律、公式等进行判断和推理。科学家和理论工作者的思维多属于这种类型。经验型的思维由于常常局限于狭隘的经验,因而其抽象水平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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