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痛消炎灵颗粒

目录

1 拼音

chǐ tòng xiāo yán líng kē lì

2 齿痛消炎灵颗粒药典标准

2.1 品名

齿痛消炎灵颗粒

Chitong Xiaoyanling Keli

2.2 处方

石膏200g、荆芥80g、防风80g、青皮100g、牡丹皮100g、地黄150g、青黛100g、细辛60g、白芷50g、甘草60g

2.3 制法

以上十味,取荆芥、细辛、白芷蒸馏提取挥发油,蒸馏后的水溶液另器保存;青黛用90%乙醇作溶剂,浸渍48小时后进行渗漉,渗漉液回收乙醇,并浓缩至适量;其余石膏等六味加水煎煮二次,每次1.5小时,煎液滤过,滤液合并,与上述水溶液及渗漉液合并,浓缩至适量,加入适量的蔗糖和糊精,制成颗粒,干燥,加入上述挥发油,混匀,制成1000g;或加入适量的糊精和甜菊素10g,制成颗粒,干燥,加入上述挥发油,混匀,制成500g(无蔗糖),即得。

2.4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微苦(无蔗糖)。

2.5 鉴别

(1)取本品10g或5g(无蔗糖),研细,加乙醚20ml,密塞,振摇15分钟,放置1小时,滤过,滤液挥干,残渣加三氯甲烷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靛玉红对照品,加三氯甲烷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供试品溶液10μl、对照品溶液5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苯—三氯甲烷—丙酮(5:4: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2)取本品10g或5g(无蔗糖).研细,加甲醇20ml,加热回流20分钟,滤过,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橙皮苷对照品,加甲醇制成饱和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醇—水(100:17:13)为展开剂,展开,展距约4.5cm,取出,晾干,再以甲苯—乙酸乙酯—甲酸—水(20:10:1:1)的上层溶液为展开剂,展开,展距约12cm,取出,晾干,喷以三氯化铝试液,晾干,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2.6 检查

应符合颗粒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Ⅰ C)。

2.7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D)测定。

2.7.1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水(35:6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3nm。理论板数按橙皮苷峰计算应不低于1000。

2.7.2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橙皮苷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1ml含80μg的溶液,即得。

2.7.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本品,研细,取约2g或1g(无蔗糖),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甲醇25ml,密塞,称定重量,超声处理(功率250W,频率33kHz)1小时,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甲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2.7.4 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每袋含青皮以橙皮苷(C28H34O15)计,不得少于16.0mg。

2.8 功能与主治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急性牙髓炎见上述证候者。

2.9 用法与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2.10 注意

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11 规格

每袋装(1)20g (2)10g(无蔗糖)

2.12 贮藏

密封。

2.13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3 齿痛消炎灵颗粒说明书

3.1 药品类型

中药

3.2 药品名称

齿痛消炎灵颗粒

3.3 药品汉语拼音

3.4 药品英文名称

3.5 成份

3.6 性状

3.7 作用类别

3.8 适应症/功能主治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3.9 规格

每袋装10克(无蔗糖)

3.10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3.11 禁忌

3.12 不良反应

3.13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14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15 药理作用

3.16 备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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