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开放性截肢

目录

1 手术名称

半开放性截肢术

2 别名

半开放性截肢

3 分类

骨科/截肢术

4 ICD编码

84.9104

5 适应症

半开放性截肢术适用于:

1.创面虽有一定的污染,但清创比较彻底,清创时限在8h以内的截肢术。

2.术后有良好的观察和治疗条件。

6 禁忌症

1.伤员全身条件差,有其他并发症者。

2.伤肢疑有气性坏疽等严重感染者。

3.截肢术后没有良好的观察和治疗条件。

7 手术步骤

1.保留残端有血运的皮瓣,皮瓣形状不受严格限制。

2.肌肉等软组织应由浅至深向骨端切成漏斗状,使骨端在漏斗的中心部。

3.神经、血管处理同一般截肢处理原则。

4.将肌肉组织缝合固定于骨残端。

5.大针粗线全层间断缝合固定皮瓣中部,针距为1.5~2cm,皮瓣两侧不缝合,留置引流条,形成对口引流,引流条要放置到骨残端处。

6.伤口无菌包扎。

8 术后处理

1.术后抬高患肢,适当制动。

2.加强抗感染措施。

3.术后每天更换敷料,注意充分引流。严密观察局部情况,若有感染迹象应及时间断拆线,加强引流,发生感染时,全部拆线,按开放截肢处理。

4.术后5~7d全身无明显感染症状,局部红肿明显减轻,创面分泌物少,拔除引流条可将原半开放的伤口,间断缝合,伤口愈合后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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