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固金口服液

目录

1 拼音

bǎi hé gù jīn kǒu fú yè

2 百合固金口服液药典标准

2.1 品名

百合固金口服液

Baihe Gujin Koufuye

2.2 处方

百合23g、地黄46g、熟地黄69g、麦冬34g、玄参18g、川贝母23g、当归23g、白芍23g、桔梗18g、甘草23g

2.3 制法

以上十味,加水煎煮二次,第一次2小时,第二次1.5小时,煎液滤过,滤液合并,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10~1.14( 80℃),加乙醇使含醇量达60%~65%,搅匀,静置24小时,滤过,滤液回收乙醇,加入苯甲酸钠3g,炼蜜150g,加水使成1000ml,混匀,滤过,灌封,灭菌,即得。

2.4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甘、微苦。

2.5 鉴别

(1)取本品20ml,加水饱和正丁醇20ml振摇提取,正丁醇液加氨试液洗涤2次,每次10ml,弃去氨试液,正丁醇液蒸干,残渣加甲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芍药苷、哈巴俄苷对照品,分别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5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醇—甲酸—冰醋酸—水(15:0.5:1:1:2)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5%香草醛硫酸溶液,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2)取本品20ml,加水饱和正丁醇20ml振摇提取,分取正丁醇液,用正丁醇饱和的水洗涤2次,每次10ml,弃去洗液,正丁醇液置水浴上蒸干,残渣加甲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甘草对照药材1g,加乙醚40ml,加热回流1小时,滤过,药渣加甲醇50ml,加热回流30分钟,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水20ml使溶解,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再取甘草苷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5μl,分别点于同一用1%氢氧化钠溶液制备的硅胶G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酸—冰醋酸—水(15:1:1:2)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和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2.6 检查

2.6.1 相对密度

应不低于1.04(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Ⅶ A)。

2.6.2 pH值

应为4.0~5.0(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Ⅶ G)。

2.6.3 其他

应符合合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Ⅰ J)。

2.7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D)测定。

2.7.1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0.1%磷酸溶液(14:86)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32nm。理论板数按芍药苷峰计算,应不低于2000。

2.7.2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芍药苷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1ml含30μg的溶液,即得。

2.7.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量取本品2ml,置25ml量瓶中,用50%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2.7.4 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每1ml含白芍以芍药苷(C23H28O11)计,不得少于0.30mg。

2.8 功能与主治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燥咳少痰,痰中带血,咽干喉痛。

2.9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2.10 规格

(1)每瓶装10ml  (2)每瓶装20ml  (3)每瓶装100ml

2.11 贮藏

密封。

2.12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3 百合固金口服液说明书

3.1 药品类型

中药

3.2 药品名称

百合固金口服液

3.3 药品汉语拼音

3.4 药品英文名称

3.5 成份

3.6 性状

3.7 作用类别

3.8 适应症/功能主治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3.9 规格

每支20毫升

3.10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疗程二周。

3.11 禁忌

3.12 不良反应

3.13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14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15 药理作用

3.16 备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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