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WS/T 90—2017 gǎi shuǐ jiàng fú xiào guǒ píng jià
2 英文参考
Evaluation on the effect of water-improving for defluoridation
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90—2017 《改水降氟效果评价》(Evaluation on the effect of water-improving for defluoridation)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8月16日《关于发布〈改水降氟效果评价〉等两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17〕13 号)发布,代替WS/T 90—1996。本标准自2018年2月15日起实施,WS/T 90—2016同时废止。
4 发布通知
关于发布《改水降氟效果评价》等两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7〕13 号
现发布《改水降氟效果评价》等两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90—2017 改水降氟效果评价(代替WS/T 90—1996)
WS/T 572—2017 血清中碘的测定 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
上述标准自2018年2月15日起施行,WS/T 90—2016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16日
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S/T 90—1996《改水降氟措施效果评价标准》。
本标准与WS/T 9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评价原则;
——修订了饮水含氟量指标;
——修订了氟斑牙患病率检查时间及对象;
——将集中式改水降氟和分散式改水降氟的效果分开进行评价;
——修订了评价结果的等级划分,增加了基本合格一项;
——删除了原来的附录A改换水源工程检查登记表、附录B理化降氟工程检查登记表和附录C改水后出生儿童恒牙氟斑牙检查登记表;
——增加了新的附录A健全的管理和监测制度和附录B评价指标的抽样方法。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丽军、孙殿军、高彦辉、李艳红、王学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T 90—1996
6 标准正文
改水降氟效果评价
6.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改水降氟效果的原则、指标和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的改水降氟效果。
6.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017 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控制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WS/T 208 氟斑牙诊断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供水工程与设施 projects and facilities for water supply
为居民提供生活饮用水的措施,包括各类集中式供水工程以及各类分散式供水设施。
3.2
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服务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
3.3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分散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4
改水降氟 water-improving for defluoridation
在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通过建设供水工程或设施,降低居民生活饮水含氟量,以控制饮水型氟中毒的流行。
6.3 4 评价原则
4.1 对建成并使用1年以上的供水工程与设施进行评价。
4.2 集中式改水降氟(大型或小型的改换水源和理化除氟工程,覆盖1个病区村或以上的)以每个工程为单位进行评价;分散式改水降氟(分散式供水井、雨窖、理化除氟设备等,覆盖范围低于1个病区村的)以村为单位进行评价。
4.3 病区村有自然村的地方以自然村为单位,没有自然村的以行政村为单位。
6.4 5 评价指标
5.1 供水工程:全年除正常检修之外均能足量供水,有健全的管理和监测制度(见附录A),工程的质量、水源与防护需符合SL 308的规定。
5.2 饮水含氟量:抽样方法见附录B。依据GB/T 5750.5方法检测,符合GB 5749中对不同规模供水方式水质氟化物限值的规定。
5.3 氟斑牙患病率:抽样方法见附录B。依据WS/T 208进行诊断,符合GB 17017中对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氟斑牙患病率限值的规定。
6.5 6 评价结果
6.5.1 6.1 集中式改水降氟
6.1.1 合格:同时具备5.1~5.3的规定。
6.1.2 基本合格:仅具备5.1、5.2的规定,未达到5.3的规定。
6.1.3 不合格:未达到5.1、5.2两条或其中一条的规定。
6.5.2 6.2 分散式改水降氟
6.2.1 合格:同时具备5.2、5.3的规定。
6.2.2 基本合格:仅具备5.2的规定,未达到5.3的规定。
6.2.3 不合格:未达到5.2的规定。
7 附录
7.1 附录A(规范性附录)健全的管理和监测制度
7.1.1 A.1 健全的管理制度
改水降氟工程产权明晰,管护主体和运营管理方式明确,能促进改水降氟工程长期有效运行。具体的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指标可参照SL 308执行。
7.1.2 A.2 健全的监测制度
改水降氟工程纳入当地相关部门的监测范畴,改换水源的改水降氟工程水质监测至少每年1次,理化除氟的改水降氟工程水质监测至少半年1次。水质监测项目要包括氟化物。
7.2 附录B(规范性附录)评价指标的抽样方法
7.2.1 B.1 饮水含氟量
B.1.1 以工程为单位进行评价的改水降氟,改换水源的改水工程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各采集1份出厂水,单独评价每份水样,理化除氟的改水工程采集1份出厂水。
B.1.2 以村为单位进行评价的改水降氟,采集东、西、南、北、中5份水样,不足5份的全部采集,计算算数均数。
7.2.2 B.2 氟斑牙患病率
B.2.1 以工程为单位进行评价的改水降氟,选择改水前病情最重的2个病区村(若工程只覆盖一个病区村,则只选择这一个村),检查所有当地出生居住的8~12周岁儿童,数量不足50人的,应在本工程覆盖的其他病区村内继续选择病情最重的村进行调查,以满足50人的要求。若改水降氟工程覆盖的所有病区村8~12周岁儿童总数仍不足50人,则检查全部8~12周岁儿童。
B.2.2 以村为单位进行评价的改水降氟,检查所有当地出生居住的8~12周岁儿童。
8 标准全文下载
WS/T 90—2017 改水降氟效果评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