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光散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

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足光散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足光散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足光散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用法用量】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规格】

每袋装40克

【不良反应】

【禁忌】

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知识点

用户喜欢

特别提示:本站内容仅供初步参考,难免存在疏漏、错误等情况,请您核实后再引用。对于用药、诊疗等医学专业内容,建议您直接咨询医生,以免错误用药或延误病情,本站内容不构成对您的任何建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