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

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布洛芬混悬液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布洛芬混悬液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布洛芬混悬液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规格】

2%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

4-6        16-21         5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7-9        22-27         8     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10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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