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300.15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9部分: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口黑索金

目录

1 拼音

GBZ/T 300.159—2017 gōng zuò chǎng suǒ kōng qì yǒu dú wù zhì cè dìng dì 159bù fēn :xiāo huà gān yóu 、xiāo jī guā 、ào kè tuō jīn kǒu hēi suǒ jīn

2 英文参考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159: Nitroglycerine,nitroglycerine, cyclotetramethylenetetranitramine and cyclotrimethylenetrinitramine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300.159—2017 代替GBZ/T 160.8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9部分: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口黑索金》(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159: Nitroglycerine,nitroglycerine, cyclotetramethylenetetranitramine and cyclotrimethylenetrinitramin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11月09日《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17〕24号)发布,2018年05月01日起实施。

4 发布通知

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7〕24号

现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上述标准自2018年5 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的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1

GBZ/T 300.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

2

GBZ/T 300.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部分:锑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004

3

GBZ/T 300.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部分:钡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2004

4

GBZ/T 300.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部分:铍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2004

5

GBZ/T 300.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部分:铋及其化合物

GBZ/T 160.4—2004

6

GBZ/T 300.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部分:镉及其化合物

GBZ/T 160.5—2004

7

GBZ/T 300.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部分:钙及其化合物

GBZ/T 160.6—2004

8

GBZ/T 300.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部分:铯及其化合物

9

GBZ/T 300.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部分:铬及其化合物

GBZ/T 160.7—2004

10

GBZ/T 300.1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部分:钴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2004

11

GBZ/T 300.1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部分:铜及其化合物

GBZ/T 160.9—2004

12

GBZ/T 300.1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部分:铟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3—2007

13

GBZ/T 300.1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部分:铅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0—2004

14

GBZ/T 300.1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部分:镁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2004

15

GBZ/T 300.1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3-2004

16

GBZ/T 300.1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4-2004

17

GBZ/T 300.1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9部分:钼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5—2004

18

GBZ/T 300.2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1部分:钾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7—2004

19

GBZ/T 300.2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8—2004

20

GBZ/T 300.2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3部分:锶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9—2004

21

GBZ/T 300.2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4部分:钽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0—2004

22

GBZ/T 300.2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5部分:铊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1—2004

23

GBZ/T 300.2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6部分:锡及其无机化合物

GBZ/T 160.22—2004

24

GBZ/T 300.2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7部分: 二月桂酸二丁基锡、三甲基氯化锡和三乙基氯化锡

25

GBZ/T 300.2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8部分:钨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3-2004

26

GBZ/T 300.2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9部分:钒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4-2004

27

GBZ/T 300.3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0部分:钇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4—2007

28

GBZ/T 300.3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1部分:锌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5—2004

29

GBZ/T 300.3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2部分:锆及其化合物

GBZ/T 160.26—2004

30

GBZ/T 300.3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金属及其化合物

31

GBZ/T 300.3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4部分: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

32

GBZ/T 300.3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5部分:三氟化硼

GBZ/T 160.27—2004

33

GBZ/T 300.3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7部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GBZ/T 160.28—2004

34

GBZ/T 300.3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8部分:二硫化碳

GBZ/T 160.33—2004

35

GBZ/T 300.4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3部分:叠氮酸和叠氮化钠

GBZ/T 160.29—2004

36

GBZ/T300.4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5部分:五氧化二磷和五硫化二磷

GBZ/T 160.30—2004

37

GBZ/T 300.4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6部分:三氯化磷和三氯硫磷

38

GBZ/T 300.4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7部分: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GBZ/T 160.31-2004

39

GBZ/T 300.4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臭氧和过氧化氢

GBZ/T 160.32-2004

40

GBZ/T 300.5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1部分:六氟化硫

GBZ/T 160.33—2004

41

GBZ/T 300.5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2部分:氯化亚砜

42

GBZ/T 300.5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3部分:硒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4—2004

43

GBZ/T 300.5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4部分:碲及其化合物

GBZ/T 160.35—2004

44

GBZ/T 300.5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8部分:碘及其化合物

GBZ/T 160.85—2007

45

GBZ/T 300.5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9部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6

GBZ/T 300.6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0部分: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和壬烷

GBZ/T 160.38—2007

47

GBZ/T 300.6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1部分:丁烯、1,3-丁二烯和二聚环戊二烯

GBZ/T 160.39—2007

48

GBZ/T 300.6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2部分: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抽余油和松节油

GBZ/T 160.40—2004

49

GBZ/T 300.6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4部分:石蜡烟

50

GBZ/T 300.6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5部分:环己烷和甲基环己烷

GBZ/T 160.41—2004

51

GBZ/T 300.6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GBZ/T 160.42—2007

52

GBZ/T 300.6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8部分:苯乙烯、甲基苯乙烯和二乙烯基苯

53

GBZ/T 300.6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9部分:联苯和氢化三联苯

GBZ/T 160.43—2004

54

GBZ/T 300.7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

GBZ/T 160.45—2007

55

GBZ/T 300.7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7部分:四氟乙烯和六氟丙烯

56

GBZ/T 300.7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8 部分:氯乙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

GBZ/T 160.46—2004

57

GBZ/T 300.8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0部分:氯丙烯和二氯丙烯

58

GBZ/T 300.8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1部分:氯苯、二氯苯和三氯苯

GBZ/T

160.47-2004

59

GBZ/T 300.8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2部分:苄基氯和对氯甲苯

60

GBZ/T 300.8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3部分:溴苯

61

GBZ/T

300.8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4部分:甲醇、丙醇和辛醇

GBZ/T 160.48—2004

62

GBZ/T

300.8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5部分:丁醇、戊醇和丙烯醇

63

GBZ/T

300.8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6部分:乙二醇

64

GBZ/T

300.8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8部分:氯乙醇和1,3-二氯丙醇

65

GBZ/T

300.9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3部分:五氯酚和五氯酚钠

GBZ/T 160.51—2007

66

GBZ/T 300.9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7部分:二丙二醇甲醚和1-甲氧基-2-丙醇

GBZ/T 160.82—2007

67

GBZ/T

300.9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9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

GBZ/T 160.54—2007

68

GBZ/T 300.10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1部分:三氯乙醛

69

GBZ/T 300.10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3部分:丙酮、丁酮和甲基异丁基甲酮

GBZ/T 160.55—2007

70

GBZ/T 300.10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4部分:二乙基甲酮、2-己酮和二异丁基甲酮

71

GBZ/T 300.11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0部分:氢醌和间苯二酚

GBZ/T 160.57—2004部分替GBZ/T 160.51—2007

72

GBZ/T 300.11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2部分:甲酸和乙酸

GBZ/T 160.59—2004

73

GBZ/T 300.11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4部分:草酸和对苯二甲酸

74

GBZ/T 300.11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5部分:氯乙酸

75

GBZ/T 300.11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8部分:乙酸酐、马来酸酐和邻苯二甲酸酐

GBZ/T 160.60—2004

76

GBZ/T 300.12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2部分:甲酸甲酯和甲酸乙酯

GBZ/T 160.63—2007

77

GBZ/T 300.12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6部分:硫酸二甲酯和三甲苯磷酸酯

78

GBZ/T 300.12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7部分:丙烯酸酯类

GBZ/T 160.64—2004

79

GBZ/T 300.12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9部分:氯乙酸甲酯和氯乙酸乙酯

GBZ/T 160.65—2004

80

GBZ/T 300.13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0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GBZ/T 160.66—2004

81

GBZ/T 300.13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2部分: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和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

GBZ/T 160.67—2004

82

GBZ/T 300.13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3部分:乙腈、丙烯腈和甲基丙烯腈

GBZ/T 160.68—2007

83

GBZ/T 300.13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4部分:丙酮氰醇和苄基氰

84

GBZ/T 300.13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6部分:三甲胺、二乙胺和三乙胺

GBZ/T 160.69-2004

85

GBZ/T 300.13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7部分:乙胺、乙二胺和环己胺

86

GBZ/T 300.13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39部分:乙醇胺

GBZ/T 160.70—2004

87

GBZ/T 300.14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0部分:肼、甲基肼和偏二甲基肼

GBZ/T 160.71—2004

88

GBZ/T 300.14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2部分:三氯苯胺

GBZ/T 160.72—2004

89

GBZ/T 300.14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3部分:对硝基苯胺

90

GBZ/T 300.14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6部分:硝基苯、硝基甲苯和硝基氯苯

GBZ/T 160.74—2004

91

GBZ/T 300.14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49部分:杀螟松、倍硫磷、亚胺硫磷和甲基对硫磷

GBZ/T 160.76—2004

92

GBZ/T 300.15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0部分:敌敌畏、甲拌磷、和对硫磷

93

GBZ/T 300.15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1部分:久效磷、氧乐果和异稻瘟净

94

GBZ/T 300.15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3部分:磷胺、内吸磷、甲基内吸磷和马拉硫磷

95

GBZ/T 300.15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9部分: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和黑索金

GBZ/T 160.80—2004

96

GBZ/T 300.16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0部分:洗衣粉酶

GBZ/T 160.81—2004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1月9日

5 前言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15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8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炸药类化合物》。本部分与GBZ/T 160.80—2004相比,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硝化甘油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夏宝清。

——硝基胍的溶剂洗脱-高效液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夏宝清。

——奥克托今的溶剂洗脱-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主要起草单位: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夏宝清。

——黑索金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本溪钢铁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曲正和、韩辉。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212-1996;

——GB 16236-1996附录A;

——GBZ/T 160.80—2004。

6 标准正文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9部分: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和黑索金

6.1 1 范围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硝化甘油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硝基胍和黑索金的溶剂洗脱-高效液相色谱法,奥克托今的溶剂洗脱-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和黑索金浓度的检测。

6.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210.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

6.3 3 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和黑索金的基本信息

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和黑索金的基本信息见表1。

表1 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和黑索金的基本信息

化学物质

化学文摘号

(CAS号)

分子式

相对分子质量

硝化甘油

(三硝酸甘油酯,

Nitroglycerine)

55-63-0

C3H5N3O9

227.1

硝基胍

(Nitroguanidine)

556-88-7

CH4N4O2

104.07

奥克托今

(环四亚甲基四硝胺

Cyclotetramethylene

tetranitramine,Octogen, HMX)

2691-41-0

C4H8N8O8

296.2

黑索金

(环三亚甲基三硝胺

Cyclotrimethylenetrinitramine,

RDX)

121-82-4

(CH2NNO23

222.15

6.4 4 硝化甘油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6.4.1 4.1 原理

空气中的蒸气态硝化甘油用GDX-103采集,无水乙醇解吸后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电子捕获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6.4.2 4.2 仪器

4.2.1 GDX - 103管,溶剂解吸型,内装100mg/50mg GDX-103。

4.2.2 空气采样器,防爆型,流量范围为OmL/min~500mL/min。

4.2.3 溶剂解吸瓶,5mL。

4.2.4 微量注射器。

4.2.5 气相色谱仪,具电子捕获检测器,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1.5m×3mm,OV-17:Chromosorb WAW DMCS=1.5:100;

b) 柱温:155℃;

c) 气化室温度:200℃;

d) 检测室温度:200℃;

e) 载气(氮)流量:60mL/min。

6.4.3 4.3 试剂

4.3.1 GDX-103,40目~60目,若色谱鉴定有干扰峰,则作如下处理:将一定量的GDX-103置具塞锥形瓶中,用无水乙醇浸泡30min,期间振摇数次,过滤。重复操作至色谱鉴定滤液中无干扰色谱峰为止,于105℃干燥25min,装在瓶中密封备用。

4.3.2 无水乙醇,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4.3.3 OV-17,色谱固定液。

4.3.4 Chromosorb WAW DMCS,60目~80目。

4.3.5 标准溶液:容量瓶中加入无水乙醇,准确称量后,用干燥的吸管通过保护水层,从储藏瓶中吸取一定量的硝化甘油,抽出吸管,擦去管外的水,先滴2滴硝化甘油回储藏瓶中,然后向容量瓶中加入1滴~2滴,再准确称量,加无水乙醇至刻度,由两次称量之差计算溶液的浓度,为标准贮备液。临用前,用无水乙醇稀释成20.0μg/mL硝化甘油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6.4.4 4.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4.4.1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4.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GDX-103管以200m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采样后,立即封闭GDX - 103管的两端,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可保存7d。

4.4.3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GDX - 103管的两端,并立即封闭,然后同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

6.4.5 4.5 分析步骤

4.5.1 样品处理:将前后段GDX-103分别倒入两支溶剂解吸瓶中,各加入1.0mL无水乙醇,封闭后,解吸30min,不时振摇。样品溶液供测定。

4.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4支~7支容量瓶,用无水乙醇稀释标准溶液成0.0μg/mL~20.0μg/mL浓度范围的硝化甘油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1.0μ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高或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对相应的硝化甘油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4.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硝化甘油的浓度(μg/mL)。若样品溶液中硝化甘油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无水乙醇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4.6 4.6 计算

4.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4.6.2 按式(1)计算空气中硝化甘油的浓度:

式中:

C——空气中硝化甘油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c1、c2——测得的前后段样品溶液中硝化甘油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D——解吸效率,%。

6.4.7 4.7 说明

4.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为0.1μg/mL,定量下限为0.33μg/mL,定量测定范围为0.33μg/mL~20μg/mL;以采集3L空气样品计,最低检出浓度为0.03mg/m3,最低定量浓度为0.1mg/m3;相对标准偏差为2.7%~5.8%,穿透容量(100mg GDX-103)>0.6mg,解吸效率为96.6%~104.2%。应测定每批GDX-103管的解吸效率。

4.7.2 本法也可采用等效的其他气相色谱柱测定。根据测定需要可以选用恒温测定或程序升温测定。

4.7.3 硝化甘油是烈性炸药,空气采样器应是防爆的,配制标准溶液时要严格按照防爆操作。

6.5 5 硝基胍的溶剂洗脱-高效液相色谱法

6.5.1 5.1 原理

空气中的气溶胶态硝基胍用微孔滤膜采集,水洗脱后进样,经Ci8液相色谱柱分离,紫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

6.5.2 5.2 仪器

5.2.1 微孔滤膜,孔径0.8μm。

5.2.2 大采样夹,滤料直径为37mm或40mm。

5.2.3 小采样夹,滤料直径为25mm。

5.2.4 空气采样器,防爆型,流量范围为OL/min~5L/min。

5.2.5 具塞试管,5mL。

5.2.6 针头式过滤器,有机相,滤膜孔径0.45μm。

5.2.7 高效液相色谱仪,具紫外检测器,测定波长264nm;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250mm×4.6mm×5μm,C18;

b) 流动相:甲醇:水=70:30(V/V);

c) 流动相流量:0.8mL/min。

6.5.3 5.3 试剂

5.3.1 实验用水为双蒸馏水。

5.3.2 甲醇: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5.3.3 标准溶液:准确称取一定量的硝基胍(经100℃干燥),溶于热水,定量转移入容量瓶中,冷却后用水定容,此溶液为标准贮备液。临用前,用水稀释成40.0μg/mL硝基胍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6.5.4 5.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5.4.1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5.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微孔滤膜的大采样夹,以3.0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5.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微孔滤膜的小采样夹,以1.0L/min流量采集2h~8h空气样品。

5.4.4 采样后,打开采样夹,取出滤膜,接尘面朝里对折,放入具塞试管中,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可保存7d。

5.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装好微孔滤膜的采样夹,立即取出滤膜,放入具塞试管中,然后同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

6.5.5 5.5 分析步骤

5.5.1 样品处理:向装有微孔滤膜的具塞试管中加入2.0mL水,置50℃水浴中洗脱60min,不时振摇。取出,放至室温,样品溶液供测定。

5.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4支~7支容量瓶,用水稀释标准溶液成0.0μg/mL~40.0μg/mL浓度范围的硝基胍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高效液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10.0μ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面积对相应的硝基胍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5.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峰面积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硝基胍的浓度(μg/mL)。若样品溶液中硝基胍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水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5.6 5.6 计算

5.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5.6.2 按式(2)计算空气中硝基胍的浓度:

式中:

C——空气中硝基胍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2——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0——测得的样品溶液中硝基胍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5.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GBZ 159规定计算。

6.5.7 5.7 说明

5.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为0.15μg/mL,定量下限为0.5μg/mL,定量测定范围为0.5μg/mL~40μg/mL;以采集45L空气样品计,最低检出浓度为0.007mg/m3,最低定量浓度为0.02mg/m3;相对标准偏差为0.4%~6.3%,平均采样效率为98%,平均洗脱效率为99.9%。

5.7.2 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防爆。

6.6 6 奥克托今的溶剂洗脱-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6.6.1 6.1 原理

空气中的气溶胶态奥克托今用超细玻璃纤维滤纸采集,丙酮洗脱后,经碱性水解,生成的亚硝酸盐与对氨基苯磺酸起重氮化反应,再与盐酸萘乙二胺偶合生成玫瑰红色,用分光光度计在540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进行定量。

6.6.2 6.2 仪器

6.2.1 超细玻璃纤维滤纸。

6.2.2 大采样夹,滤料直径为37mm或40mm。

6.2.3 小采样夹,滤料直径为25mm。

6.2.4 空气采样器,防爆型,流量范围为OL/min~5L/min。

6.2.5 具塞比色管,25mL。

6.2.6 恒温水浴锅。

6.2.7 分光光度计,具1cm比色皿。

6.6.3 6.3 试剂

6.3.1 实验用水为双蒸馏水,试剂为分析纯。

6.3.2 丙酮。

6.3.3 氢氧化钾溶液,20g/L。

6.3.4 硫酸溶液,2.7%(体积分数)。

6.3.5 显色剂:5g对氨基苯磺酸溶于50mL冰乙酸与600mL水的混合溶液中,再溶入0.05g盐酸萘乙二胺,用水稀释至1000mL。贮存于棕色瓶中,于冰箱内保存,可使用1个月。

6.3.6 标准溶液:准确称取一定量的奥克托今,溶于丙酮,定量转移入容量瓶中,并定容。此溶液为标准贮备液,置冰箱保存。临用前,用丙酮稀释成10.0μg/mL奥克托今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6.6.4 6.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6.4.1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6.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超细玻璃纤维滤纸的大采样夹,以3.0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6.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超细玻璃纤维滤纸的小采样夹,以1.0L/min流量采集2h~8h空气样品。

6.4.4 采样后,打开采样夹,取出滤纸,接尘面朝里对折,放入具塞比色管中,置清洁的容器内密封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可保存7d。

6.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装好超细玻璃纤维滤纸的采样夹,立即取出滤纸,放入具塞比色管中,然后同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

6.6.5 6.5 分析步骤

6.5.1 样品处理:向装有超细玻璃纤维滤纸的具塞比色管中加入10.0mL丙酮,洗脱10min,不时轻轻振摇。取5.0mL样品溶液于另一支具塞比色管中,供测定。

6.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5支~8支具塞比色管,分别加入0.0mL~3.0mL标准溶液,加丙酮至5.0mL,配成0.0μg/mL~6.0μg/mL浓度范围的奥克托今标准系列。摇匀后,各管加入4.0mL氢氧化钾溶液,摇匀,只80℃水浴中水解15min;取出冷却后,加入4.0mL硫酸溶液,摇匀,冷却后,加入1.0mL显色剂,用水稀释至10.0mL,摇匀,放置20min;用分光光度计于540nm波长下,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吸光度。以测得的吸光度对相应的奥克托今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6.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吸光度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奥克托今的浓度(μg/mL)。若样品溶液中待测物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丙酮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6.6 6.6 计算

6.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6.6.2 按式(3)计算空气中奥克托今的浓度:

式中:

C——空气中奥克托今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10——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0——测得的样品溶液中奥克托今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6.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GBZ 159规定计算。

6.6.7 6.7 说明

6.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定量下限为0.1μg/mL,定量测定范围为0.1μg/mL~6μg/mL;以采集45L空气样品计,最低定量浓度为0.02mg/m3;平均相对标准偏差<>采样效率>95%,平均洗脱效率为97.7%。

6.7.2 样品中若含10%以上的黑索今或50%以上的三硝基甲苯,可产生正干扰。现场空气中若有N02共存,将干扰测定。可在比色管中预先加入0.5mL50g/L氨基磺酸铵溶液,消除干扰。

6.7 7 黑索金的溶剂洗脱-高效液相色谱法

6.7.1 7.1 原理

空气中的气溶胶态黑索金用超细玻璃纤维滤纸采集,丙酮洗脱,转移入甲醇后进样,经C18液相色谱柱分离,用紫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6.7.2 7.2 仪器

7.2.1 超细玻璃纤维滤纸。

7.2.2 大采样夹,滤料直径为37mm或40mm。

7.2.3 小采样夹,滤料直径为25mm。

7.2.4 空气采样器,防爆型,流量范围为OL/min~5L/min。

7.2.5 具塞比色管,10mL。

7.2.6 针头式过滤器,有机相,滤膜孔径0.45μm。

7.2.7 微量注射器。

7.2.8 高效液相色谱仪,具紫外检测器,测定波长210nm,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250mm×4.6mm×5μm,C18;

b) 柱温:25℃;

c) 流动相:甲醇:水=60:40(V/V);

d) 流动相流量:1.0mL/min。

6.7.3 7.3 试剂

7.3.1 实验用水为蒸馏水。

7.3.2 丙酮,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7.3.3 甲醇,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7.3.4 标准溶液:准确称取一定量的黑索金,溶于小量丙酮中,用甲醇定量转移至容量瓶中,并定容。

此溶液为标准贮备液。临用前,用甲醇稀释成200.0μg/mL黑索金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6.7.4 7.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7.4.1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7.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超细玻璃纤维滤纸的大采样夹,以3.0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7.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装好超细玻璃纤维滤纸的小采样夹,以1.0L/min流量采集2h~8h空气样品。

7.4.4 采样后,打开采样夹,取出滤纸,接尘面朝里对折,放入具塞比色管中,置清洁的容器内密封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可保存7d。

7.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装好超细玻璃纤维滤纸的采样夹,立即取出滤纸,放入具塞比色管中,然后同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2个样品空白。

6.7.5 7.5 分析步骤

7.5.1 样品处理:向装有超细玻璃纤维滤纸的具塞比色管中加入5mL丙酮,封闭后,洗脱10min,不时轻轻振摇。将样品溶液转移入另一具塞比色管中,用适量丙酮洗涤超细玻璃纤维滤纸,洗涤液合并。在水浴中将丙酮挥至近干,加甲醇至10.0mL,经针头式过滤器过滤后,样品溶液供测定。

7.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4支~7支容量瓶,用甲醇稀释标准溶液成0.0μg/mL~200.0μg/mL浓度范围的黑索金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高效液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10.0μ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高或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对相应的黑索金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7.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值由标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溶液中黑索金的浓度(μg/mL)。若样品溶液中黑索金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甲醇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6.7.6 7.6 计算

7.6.1 按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7.6.2 按式(4)计算空气中黑索金的浓度:

式中:

C——空气中黑索金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10——样品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0——测得的样品溶液中黑索金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0——标准采样体积,单位为升(L)。

7.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GBZ 159规定计算。

6.7.7 7.7 说明

7.7.1 本法按照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为1.0μg/mL,定量下限为3.3μg/mL,定量测定范围3.3μg/mL~200μg/mL;以采集150L空气样品计,最低检出浓度为0.07mg/m3,最低定量浓度为0.2mg/m3;相对标准偏差为0.8%~7.2%,采样效率≥99.1%,平均洗脱效率为95.3%。

7.7.2 空气中可能共存的二硝基甲苯、三硝基甲苯不干扰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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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159 部分:硝化甘油、硝基胍、奥克托今和黑索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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